各专业建设情况
一、美术学专业
1.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掌握美术学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,能从事中小学美术教育、教学研究和美术创作、艺术设计等工作,专业基础扎实、具有良好的人文艺术素养和专业道德的应用型人才。
2.主要课程
学科基础课程:艺术概论、中国美术史、外国美术史、素描、色彩、版画、敦煌美术、油画、中国画、艺术设计。
3.学制与修业方式
四年制本科。学生至少应修满159.5学分,其中,通识教育课课程42学分,专业教育课程74.542学分,实践类课程42学分。所有课程成绩合格,通过论文答辩,准予毕业,发给本科毕业证书。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二、绘画专业
1.培养目标
本专业宗旨在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专业基础扎实,具有深厚的人文艺术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能从事绘画创作、艺术交流、文化服务等工作,并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应用型人才。
2、主要课程
艺术概论、中国美术史、外国美术史、素描、色彩、版画、敦煌美术、油画、中国画、艺术设计。
3. 学制与修业方式
四年制本科。学生至少应修满159.5学分,其中,通识教育课课程42学分,专业教育课程74.542学分,实践类课程42学分。所有课程成绩合格,通过论文答辩,准予毕业,发给本科毕业证书。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三、艺术设计学专业
1.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审美意识、具有全面而扎实的艺术设计学科专业知识,熟练掌握室内室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技能,能在视觉传达设计、公共环境艺术设计、数字艺术设计等领域从事教学和设计工作的,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。
2、主要课程
(1)学科基础课程:设计素描、设计色彩、计算机辅助设计、构成基础、中国工艺设计简史、世界现代设计史等
(2)专业基础课程:设计透视学、建筑造型设计、平面设计、设计概论、三维设计、装饰浮雕等
3. 学制与修业方式
本专业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55学分,其中:通识教育课程42学分,专业教育课程(含学科基础课程)75学分,完成所有实验实践教学环节,实践创新平台课程学分达到38学分,外语考试成绩符合本科毕业生的要求,通过论文答辩者,准予毕业。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三、公共艺术专业
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在公共艺术设计领域、公共环境艺术设计领域、旅游产品设计开发领域进行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,能在艺术设计教育、研究、设计、出版和文博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、公共艺术教学、研究、编辑等方面工作,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。
二、主要课程
(一)学科基础课程:素描、色彩、计算机辅助设计、构成基础、中国工艺美术简史、世界现代设计史等。
(二)专业基础课程:透视学、陶艺、三维造型基础、装饰浮雕、装饰绘画与材料、公共艺术概论等。
三、学制与修业方式
本专业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57学分,其中:通识教育课程42学分,专业教育课程(含学科基础课程)75学分,完成所有实验实践教学环节,实践创新平台课程学分达到40学分,外语考试成绩符合本科毕业生的要求,通过论文答辩者,准予毕业。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